青玉案(生日)译文及注释

《青玉案(生日)》是一首宋代的诗词,作者是史浩。以下是这首诗词的中文译文、诗意和赏析:

青玉案(生日)

玉姬曾向瑶池舞。
轻掷霓裳忤王母。
从此烟霄飞鹤驭。
一来人世,有缘相遇,得得为鸳侣。
年年此际霞觞举。
彩笔香笺染新句。
休饵灵砂奔月去。
齐眉不老,直须携手,同上青冥路。

诗词的中文译文:

在青玉案前(生日)

玉姬曾经在瑶池中舞蹈。
轻轻扔掉霓裳,违抗了王母的意愿。
从此,她飞升到烟霄之上,驾驭着仙鹤。
当她来到人世间,有缘相遇,我们成为了鸳侣。
每年的这个时候,我们举起霞觞(美酒)。
用彩笔和香笺,写下新的诗句。
不再追求虚幻的灵砂,而是奔向月亮。
我们的眉毛不再变老,必须手牵手,共同走上通往天空的道路。

诗意和赏析:

这首诗词以一种寓言的形式表达了作者对生日的思考和祝福。诗中玉姬是一个象征性的角色,她曾经在瑶池中舞蹈,并忤逆了王母的命令。这使得她得以飞升到烟霄之上,驾驭仙鹤。她来到人间后,与作者有了缘分,成为了鸳侣,象征着两人的美好关系。

诗中描述了每年生日时举起美酒,用彩笔和香笺书写新的诗句,表达了作者对生命的珍惜和对未来的美好期许。同时,诗中提到不再追求虚幻的灵砂,而是奔向月亮,意味着作者不再追求虚幻的事物,而是追求更高的境界和价值。

最后两句表达了作者和鸳侣一起走上通往天空的道路,意味着两人将共同面对未来的挑战和困难。

整首诗词以优美的语言和富有想象力的意象,表达了作者对生日的庆祝、生命的珍贵以及对美好未来的向往。同时,诗中也透露出一种对亲密关系和共同成长的渴望,展现了作者对幸福和爱情的追求。

史浩

史浩(1106年—1194年),字直翁,号真隐。明州鄞县人,南宋政治家、词人。高宗绍兴十五年(1144年)进士,由温州教授除太学正,升为国子博士。他向宋高宗建议立太子,以此受知于朝廷,绍兴三十二年,宋孝宗即位,授参知政事。隆兴元年,拜尚书右仆射。淳熙十年,除太保致仕,封魏国公。宋光宗御极,进太师。绍熙五年,薨,年八十九,封会稽郡王。宋宁宗登基,赐谥文惠。嘉定十四年,以子史弥远贵,追封越王,改谥忠定,配享孝宗庙庭。为昭勋阁二十四功臣之一。...